当前位置:首页 >> 哈尔滨电视台 >> 广告运营 >> 业内时讯 >> 正文
节目运行表
2008年新闻综合频道节目
2008年都市资讯频道节目
2008年影视频道节目运行
2008年娱乐频道节目运行
2008年生活频道节目运行
栏目冠名方案
2008年新闻综合频道栏目
2008年都市资讯频道栏目
2008年影视频道全年冠名
2008年生活频道全年冠名
2008年娱乐频道全年冠名
收费标准
2008年新闻综合频道广告
2008年都市资讯频道广告
2008年影视频道广告收费
2008年娱乐频道广告收费
2008年生活频道广告收费
广告部简介 新剧排期 广告资讯 广告宝典 业内时讯 覆盖地图 覆盖范围

工商总局披露六大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

来源:广告部   点击:   日期:07-05-21

    3月7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的6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目前,这些广告均已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这6件违法广告分别是:
    一、大连东方医院于2004年12月在《大连晚报》上发布的“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其提供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能够“使肿瘤细胞在人体内死亡消失、同化、吸收,最后恢复健康”,“一定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等等,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二、《家庭医生报》2004年12月6日发布的“治癌的路在何方”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宣传北京天安中医医院最新抗癌成果,宣称“连续治疗三个疗程以上者,很多患者瘤体明显缩小,不少患者达到治愈标准,彻底治愈的患者也不乏其例”,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三、《深圳晚报》2004年12月10日发布的“奇仙草彻底消灭鼻炎”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彻底根治”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教授、专家、学术机构的名义及形象做证明。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四、某电视台生活频道于2004年11月1日至3日,发布的吉林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起点’牌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治疗效果做出承诺,称“服药前性及生殖功能基本丧失,服药后完全恢复”;使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的名义介绍、推荐药品的性能、效果等,称某著名演员“亲身体验了‘金起点’补肾效果”。
    五、张社民(个人)于2005年1月4日在《山东商报》上发布的“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产品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加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但广告宣称该食品适用人群为“阳痿、早泄、腰膝酸软、性功能障碍者,性功能衰弱、力不从心的男性,长期进补无效、欲望低下的男性”。该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并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同时还使用了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语言、画面。
    六、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某报发布的“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称“11年来,全国已有上千万高考学生家长,就是通过为孩子有效地消除疲劳,实实在在地为孩子的高考成绩‘加’了分,他们共同的秘诀是:每天为孩子准备一支三勒浆抗疲劳液”,夸大产品功能。

    ■相关新闻 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名人明星助阵医疗广告宣传,这些去年屡屡被媒体诟病的事件同样成为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的热点。多名政协委员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抨击,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3月6日,就医疗广告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表示,今年将出台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的5条禁令,即严禁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严禁保健食品广告里有医疗功能、严禁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严禁医疗广告宣传治百病。

 

 

    3月7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的6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目前,这些广告均已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这6件违法广告分别是:
    一、大连东方医院于2004年12月在《大连晚报》上发布的“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其提供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能够“使肿瘤细胞在人体内死亡消失、同化、吸收,最后恢复健康”,“一定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等等,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二、《家庭医生报》2004年12月6日发布的“治癌的路在何方”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宣传北京天安中医医院最新抗癌成果,宣称“连续治疗三个疗程以上者,很多患者瘤体明显缩小,不少患者达到治愈标准,彻底治愈的患者也不乏其例”,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三、《深圳晚报》2004年12月10日发布的“奇仙草彻底消灭鼻炎”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彻底根治”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教授、专家、学术机构的名义及形象做证明。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四、某电视台生活频道于2004年11月1日至3日,发布的吉林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起点’牌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治疗效果做出承诺,称“服药前性及生殖功能基本丧失,服药后完全恢复”;使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的名义介绍、推荐药品的性能、效果等,称某著名演员“亲身体验了‘金起点’补肾效果”。
    五、张社民(个人)于2005年1月4日在《山东商报》上发布的“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产品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加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但广告宣称该食品适用人群为“阳痿、早泄、腰膝酸软、性功能障碍者,性功能衰弱、力不从心的男性,长期进补无效、欲望低下的男性”。该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并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同时还使用了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语言、画面。
    六、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某报发布的“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称“11年来,全国已有上千万高考学生家长,就是通过为孩子有效地消除疲劳,实实在在地为孩子的高考成绩‘加’了分,他们共同的秘诀是:每天为孩子准备一支三勒浆抗疲劳液”,夸大产品功能。

    3月7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的6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目前,这些广告均已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这6件违法广告分别是:
    一、大连东方医院于2004年12月在《大连晚报》上发布的“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其提供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能够“使肿瘤细胞在人体内死亡消失、同化、吸收,最后恢复健康”,“一定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等等,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二、《家庭医生报》2004年12月6日发布的“治癌的路在何方”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宣传北京天安中医医院最新抗癌成果,宣称“连续治疗三个疗程以上者,很多患者瘤体明显缩小,不少患者达到治愈标准,彻底治愈的患者也不乏其例”,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三、《深圳晚报》2004年12月10日发布的“奇仙草彻底消灭鼻炎”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彻底根治”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教授、专家、学术机构的名义及形象做证明。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四、某电视台生活频道于2004年11月1日至3日,发布的吉林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起点’牌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治疗效果做出承诺,称“服药前性及生殖功能基本丧失,服药后完全恢复”;使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的名义介绍、推荐药品的性能、效果等,称某著名演员“亲身体验了‘金起点’补肾效果”。
    五、张社民(个人)于2005年1月4日在《山东商报》上发布的“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产品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加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但广告宣称该食品适用人群为“阳痿、早泄、腰膝酸软、性功能障碍者,性功能衰弱、力不从心的男性,长期进补无效、欲望低下的男性”。该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并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同时还使用了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语言、画面。
    六、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某报发布的“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称“11年来,全国已有上千万高考学生家长,就是通过为孩子有效地消除疲劳,实实在在地为孩子的高考成绩‘加’了分,他们共同的秘诀是:每天为孩子准备一支三勒浆抗疲劳液”,夸大产品功能。

    ■相关新闻 将严禁明星用自己形象做医疗证明广告

    医疗药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名人明星助阵医疗广告宣传,这些去年屡屡被媒体诟病的事件同样成为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的热点。多名政协委员对此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抨击,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3月6日,就医疗广告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表示,今年将出台对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的5条禁令,即严禁以新闻的形式做广告、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严禁保健食品广告里有医疗功能、严禁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严禁医疗广告宣传治百病。

 

 

    3月7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的6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目前,这些广告均已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这6件违法广告分别是:
    一、大连东方医院于2004年12月在《大连晚报》上发布的“让肿瘤患者绝处逢生”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证明其提供的治疗方法和药物能够“使肿瘤细胞在人体内死亡消失、同化、吸收,最后恢复健康”,“一定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等等,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二、《家庭医生报》2004年12月6日发布的“治癌的路在何方”医疗服务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宣传北京天安中医医院最新抗癌成果,宣称“连续治疗三个疗程以上者,很多患者瘤体明显缩小,不少患者达到治愈标准,彻底治愈的患者也不乏其例”,宣传保证治愈。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三、《深圳晚报》2004年12月10日发布的“奇仙草彻底消灭鼻炎”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彻底根治”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使用教授、专家、学术机构的名义及形象做证明。该广告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误导消费者。
    四、某电视台生活频道于2004年11月1日至3日,发布的吉林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起点’牌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夸大功能疗效,对治疗效果做出承诺,称“服药前性及生殖功能基本丧失,服药后完全恢复”;使用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的名义介绍、推荐药品的性能、效果等,称某著名演员“亲身体验了‘金起点’补肾效果”。
    五、张社民(个人)于2005年1月4日在《山东商报》上发布的“力加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产品经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加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但广告宣称该食品适用人群为“阳痿、早泄、腰膝酸软、性功能障碍者,性功能衰弱、力不从心的男性,长期进补无效、欲望低下的男性”。该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并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同时还使用了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语言、画面。
    六、成都三勒浆药业集团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某报发布的“三勒浆”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称“11年来,全国已有上千万高考学生家长,就是通过为孩子有效地消除疲劳,实实在在地为孩子的高考成绩‘加’了分,他们共同的秘诀是:每天为孩子准备一支三勒浆抗疲劳液”,夸大产品功能。
责任编辑:zhailiping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