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记者:杨帆 万山 李光宇 点击: 日期:07-10-11 |
“十一”前夕,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房贷新政策,明确将第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提高到四成,并实行上浮利率。记者了解到,我市部分银行已经出台了执行细则,记者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房贷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稳定住房价格。按照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或第二套以上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将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此前多数银行第二套房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与第一套住房享受同等优惠,首付比例为三成。政策中所指的第二套是针对所有从银行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因此对第二套房的成功认定,将成为此次房贷新政策能否落实的关键所在。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零售部 个人资产管理中心 史丽松:购买第一套90平米以内的住房政策不变,仍执行优惠利率。我们根据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如果系统显示贷款人有房贷余额,再次贷款即视同第二套房房贷,将执行上幅10%的利率。
据介绍,央行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数据库,只要在央行数据库中查询到尚未还清的放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绝不会出现贷款人在“招行”买第一套房,又成功在另一家银行再买一个“第一套”房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房贷新政策出台后,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已经提高到8.613%,是基准利率的1.1倍,按此利率,如果市民申请第二套房房贷,贷款50万,期限为20年,等额还款,比执行最优惠利率时,月供增加601.31元,20年利息合计549986.82元,合计多付利息达144314.54元。
|
|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责任编辑:liuhuixua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