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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天起,建筑企业必须在开工前以工程项目总造价为基数,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不办保险的企业,建设行政部门将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同时将建筑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对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总承包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把相关信息记入建设行业信息系统。
据介绍,农民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中,采取与农民工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和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办法计发待遇,确保农民工本人工资随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待遇也相应提高。和商业保险不同的是,发生工伤并被评定为1-4级别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长期领取或一次性领取两种支付方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任晓鹏:比如如果农民工得1级工伤,而且没有亲属,可以得到10万元的伤残补助金,有亲属还将计算抚恤金等等。这样解决了后顾之忧,根据我们测算,办法实行后我市将有1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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