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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丛琳 周乃军 仇建 点击: 日期:07-11-08 |
从本月1日零时起,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自11月5日起调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调整后,( 800公里以下航段航空燃油附加费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按照新的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从哈尔滨飞往黑河、沈阳的航线由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由哈尔滨飞往其他城市的航线均调整为100元。
通知指出,调整后的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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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责任编辑:liuhuix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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