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工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追求着希望和梦想,为我们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高他们的社会待遇,近年来,我市先后就农民工就业、培训、医疗、保险、教育等方面出台了16项优惠政策,逐步解决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出和谐的用工环境。
来自双城市周家镇的农民工李德滨来哈打工已经11年了,早在三年前,他在被招进平房区某企业时,象城里人一样,享受到医疗、工伤等五险一金待遇,最近企业停产,他还拿到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失业保险金。
双城市周家镇 农民工 李德滨:还是很意外的,以前从没想到过,感觉越来越能融入到这个城市李,农民工权益也越来越好
这只是农民工权益不断得到保障的一个缩影。几年来,我市相继就农民工就业、培训、户籍、工资、合同、安全、医疗、保险、教育等出台了16项优惠政策。在失业保险问题上,今年我市又出台了新的《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我市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缴纳办法和仲裁程序;在新制定的《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也首次把农民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障得到了不断完善,农民工最担心的工资拖欠问题也在逐渐得到解决。前段时间,来自辽宁、四川等地的20名农民工,受雇于巴彦县一家劳务公司,在工地上工作了一两个月后,不仅没有拿到承诺过的工钱,工头还时常打骂他们。一名侥幸逃脱的工人来到劳动部门投诉,我市劳动、建设、工商、工会、公安等部门立即展开联合行动,一举抓获相关责任人,这些农民工也领到了被拖欠的3万7千余元工资。
辽宁省葫芦岛市暖池塘镇农民工 张明德:特别感谢哈市几个大局把咱们给救了,咱们的救命恩人,心理相当高兴
近几年,像这样部门之间的联动维权机制在我市已经广泛形成。2005年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农民工讨要工资上了第一道"保险"。今年我市还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防欠责任体系,并建立了建筑领域诚信奖励机制,力争从根本上预防欠薪事件的发生。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 田伟滨:上半年欠薪案件与同期相比下降了92。77%,下一步进一步做实欠薪责任体系,将出台除了建筑行业以外的工资保障金制度。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把温暖送到了农民工心坎上,我市各级工会组织还把农民工纳入其中。目前已有30多万农民加入到各级工会组织,特困农民工子女也首次被纳入到工会助学范围。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不断提高。 在今年4月我市召开的"首届农民工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100名农民工被授予"农民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有落户愿望的劳动模范本人及配偶、子女,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落入哈市或县(市)户籍。农民工在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正逐步成为城市的一分子,为和谐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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