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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亚男 董雷 卢红梅 点击: 日期:07-08-31 |
9月1号起,《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按照有关要求,市工商局和交通局联合监制的送子车合同统一文本已经确定,今天正式启用。
新的合同文本要求,送子车公司必须为学生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最高赔金额度20万元;学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候车超过10分钟,送子车未到的,公司须赔偿学生“打车”上学的费用;学生在送子车内受到侵害,驾驶员没有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公司需承担责任,并对学生赔偿违约金;学校统一举办的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送子车有义务进行接送。
据了解,以往在送子车公司自行制定合同中存在诸多霸王条款,有些公司还不与家长签订合同,仅依靠口头协议,各种纠纷问题时有发生。新启用的统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案件中可作为法律依据进行仲裁。
学生家长 王晓海:现在合同比较正规,不像以前合同挺含糊的,真出事责任不知在谁身上,这个合同什么责任都能落实到责任归谁,真出事有保险公司出面理赔,家长比较放心。
管理部门提醒家长,与送子车公司新签订合同的一定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原有的旧合同也应在开学后陆续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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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责任编辑:liuhuix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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