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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国资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今年我市将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力争上半年有实质性进展,下半年全面推进,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具备条件企业的改革任务。
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将根据其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情况,采取重组改制、分立改制、产权出售、清算解散及其他改制形式实施改革,因企制宜,多种形式实施改革。 在经济补偿方面,将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在厂办大集体企业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由主办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与改制存续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对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且本企业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市区属企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发468元,其余额用于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县(市)属企业经济补偿金计算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
(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以审批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或清算方案之日为截止日期,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按规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经认定已无生产经营能力、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其已退休人员不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将根据有关规定,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
(对于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将进行失业保险登记,补缴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市属统筹范围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将为其在职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其退休人员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4%的比例一次性缴足15年的医疗保险费。 所需资金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贴60%,个人承担40%。
此外,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范围,享受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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