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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市政府大型活动办公室了解到,今年起,凡是冠以"哈尔滨市"、"全市"等字样的活动,以及规模超过1000人的活动,都要向市大型活动办公室申报,获批后才能开展。
按照要求,需要报送的活动包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或参与协办,或冠以"哈尔滨市"、"全市"等字样的活动;活动规模较大,原则上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如大型展会、赛事及重要节庆活动等,或参加人数虽然不多,但活动规格和层次较高,如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论坛、峰会等;需要市级投入或补贴的资金额度较大(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上),或需要市级投入或补贴的资金额度不大甚至不需投入,但其他渠道投入的资金较多,且对塑造哈尔滨市城市形象、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影响的活动;以及其他重要活动。)
据了解,市大型活动办将按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材料,编制2008年度全市大型活动计划目录,并将此作为财政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活动计划目录经专家学者论证评估后,将报市大型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向全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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