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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居住在棚户区的哈尔滨市民迎来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经过有关部门深入推敲、反复完善,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制定完毕。下月起,惠及哈尔滨市万户千家的大规模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将在主城区内全面铺开。棚户区居民盼了多少年的“住有所居”“住得舒适”的愿望将一步步成为现实。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利在当前、造福于民、影响深远、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春节前,市委、市政府取消新春团拜会,召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专题听取各方建议,研究部署棚改工作。春节假期刚过,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四天两进棚户区调研,在此之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也曾多次深入棚户区了解情况,并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组织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棚户区居民“住有所居”“住得舒适”的愿望即将一步步变成现实。
据了解,我市危棚房改造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经过不断探索, 2000年以后,开始步入比较规范、稳定的工作时期。(2000年到2006年,全市共完成危房棚户区改造7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完成约100万平方米。)
2006年以后,新一轮棚户区改造遭遇“瓶颈”。前期大面积改造后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或为城市中心区的零星小块,或为城市边缘市政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连片大块,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去年10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哈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为组长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积极进行新一轮棚户区改造的准备工作。在此期间,市棚改办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赴沈阳、长春学习工作经验。目前棚改方案、拆迁政策、棚改计划、审批提速等相关政策、规定已制定完毕。针对棚户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比例较高的实际特点,在新一轮棚改中,市委、市政府把大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主攻方向,确定了“通过棚户区改造,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政策,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的改造目标。最终确定在3年内集中改造主城区内现存的总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的85片棚户区, “拆一还一”等新规将一次性解决困扰8万余户棚户区居民多年的住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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