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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日前,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与全市公共交通营运单位签订了《公共交通营运车尾气达标排放责任状》,冒黑烟公交车将被责令停运。
我市将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对冒黑烟机动车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增派执法人员上路巡查抽检,对排放超标的公交车,将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治理。对超过治理期限未完成治理,或不接受治理的车辆,除不予办理年检外,将依法按最高限额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报废力度,一台车如经多次治理,尾气排放仍不达标的,依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强制报废。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排车辆;利用新闻媒体的信息传递优势,对超排的车辆和单位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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