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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教育事业突飞猛进,越来越多的孩子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接受现代化的优质教育。为了让贫困孩子享受同等教育,近几年,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助学机制。随着受助面越来越大,助学机制已经从少数人受益发展成一项受益面广的普惠政策。
市第二十六中学高三.二班学生马亚南的家庭原本比较富裕,六年前,父母相继生病,为了治病,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一身债务,马亚南姐妹二人的学费都成了问题。就在此时,政府和学校伸出了援手,不仅及时帮助两个孩子申请了助学金,学校还为他俩减免了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两姐妹不仅顺利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还如愿上了高中,这让三十年前曾因贫困而失学的父母感慨不已。
马亚南的父亲 马秀国:我们小时候家里孩子多,上不起学,就念到小学二三年级就不上了。一对比还是现在好,家里这么困难,孩子还能上学……
据了解,我市的助学工程开始于2003年,市政府100号令颁布实施《哈尔滨市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在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按3%提取贫困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从2004年起,开始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解决了贫困生"上学难"问题,城镇低保家庭孩子也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2005年,我市又开始拓展助学机制的受惠面,教育部门先于国家设立了每年650万元的中职助学专项资金。今年开始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全市所有农村中职学生和城市中职贫困生每人每年可享受1500元助学金,占所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90%。2007年,我市又把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贫困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完善了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并在全省率先设立了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专项助学金。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长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我们市教育局加大了关爱每一名学生的力度,农村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08年春季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60%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补助,这样因贫困失学的现象就不会再存在了。
实施助学工程至今,全市各项助学专项资金累计达2亿多元,受资助贫困学生30余万人,资助学生达13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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