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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近日下发,今后,我市每年将拿出800万元资金,奖励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部门。
《奖励办法》规定,主营收入及增长率、实现利润及增长率等均纳入工业企业考核指标;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属工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包括质量效益工程和产业支撑工程两大类。
具体奖励标准为:(年主营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排序位次在前50名的企业分五个档次,前三名分别奖励30万元,其余按四个档次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区县(市)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结果为一档的奖励10万元;考核为二档和三档的,分别奖励7万元和5万元。)
(市属工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一档奖励10万元;二档奖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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