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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今年起,高技能人才将首次被纳入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此次我省选拔指标数为8人,获选后我省将对其颁发每人一次性两万元奖励。
按照有关规定,参选者必须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只要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等荣誉者均可参加选拔。
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每次选拔不超过400人,我省选拔指标数为8人。选拔时人事、劳动部门根据高技能人才人选控制指标数,进行推荐选拔。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选拔工作由所属地区统一组织。 审核、审定、公示后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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