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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动员大会上,还下发了《道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滨江小区拆迁须知》,明确了产权调换房屋综合建设成本及商品房价格,其中,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超面积部分的建安成本价格为每平米890元。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但在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价格交纳购房款。超出安置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交纳超面积购房款。
超出安置户型之外的部分,须照商品房价格交纳超面积购房款(按建筑面积计算):
综合建设成本价格:
多层为1825元/平方米;
高层18层以下为2228元/平方米;
高层18层以上为2483元/平方米;
多层商品房价格为3980元/平方米;
高层商品房价格为4560元/平方米;
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价格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享受经济适用房产权,安置房屋建安成本价格,多层为89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的房屋,根据被拆迁人搬迁顺序号和交款顺序号,通过公开自选确定,不需要交款的,交款顺序号为0。选择建 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的,只按被拆迁人搬迁顺序号排序进行公开自选房号。
对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且具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手续的可回购住房,购买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200元,对不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但积极支持拆迁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搬迁验收的,可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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