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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08年拆违工作实施方案》今天出台,棚户区、小区庭院改造、重点工程开发建设项目周边违章建筑等将被列入拆迁范围。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依法重点拆除城区范围内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
棚户区改造工作将本着改造与拆违并举的原则,重点拆除主城区内道里清河湾、道外区滨江、南岗区龙橡社区等17片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同时,对居住小区内历史遗留的旧锅炉房、动迁改造应拆未拆的建筑、售楼中心临时用房等建筑进行拆除,净化小区庭院,美化居民生活环境。
此外,结合举办"哈洽会"、"奥运会"火炬传递等工作,重点拆除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周边和南直路、机场路(迎宾路段)、新阳路、中央大街、中山路、东西大直街、红旗大街及哈阿公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及市区内铁路主要沿线占压红线和绿化带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
对俄罗斯风情园、拟建设的哈西新客站、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博物馆及秋林商业圈地区和道外中华巴洛克街区等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拆除新出现的违法建筑。
结合规范道路管理秩序,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设施和违法设置的立柱式、路牌式各种设施。
拆迁分为三个阶段,按照自行拆除、协助拆除和强制拆除的步骤集中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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