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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鑫 刘宗玺 点击: 日期:08-05-12 |
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保护行人通行安全,《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6月20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今后,新建地下商业街,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同步设置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并做到公共空间与经营空间分离等,保证24小时开放。
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须设置无障碍设施;鼓励与周边商场、文体场馆、地铁车站等大型人流集散点直接连通;新建地下商业街同步设置人行过街地下通道的数量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
《办法》规定,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开放时间为每日24小时。同时应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并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电子监控。
《办法》规定,行人通过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办法规定的,由集中行使城市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处罚。摆摊设点、贩卖物品最高可处以100元罚款。在与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用的地下通道内设柜台从事经营的,将被处以1至5万元罚款。
《办法》还对所属与日常管护权进行了划分,确保责任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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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责任编辑:liuhuix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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