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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依雅萍 刘纯钰 隋瑜 点击: 日期:08-06-20 |
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支持金融业的发展。
在(吸引金融机构进驻哈尔滨)方面,《意见》规定,对在我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注册资本情况,一次性给予100-200万元补助;对引进金融企业的引荐人,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予以奖励。
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方面,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行政性收费,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企业在境内外主板资本市场上市后,给予100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企业在境内外主板资本市场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本市所辖区域内投资的,市政府对其高管人员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同时,(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支持力度)。对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市政府以上一年度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余额为基数,按担保余额比上年增长额的2‰的比例,给予担保机构风险补偿。
在(开发建设群力金融商务区)方面,对新进驻哈尔滨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在群力金融商务区新购地建设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哈尔滨市核定的建筑物平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新购置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营业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三年内每年按房租市场指导价格的10%给予补贴。
此外,为支持和鼓励引进金融专业人才,《意见》还对学历、户口关系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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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尔滨电视台 责任编辑:liuhuix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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