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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省政府即将出台多项减排措施,今年年底前,松花江流域在黑龙江省的所有城市要按照每立方米平均不低于0.8元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今年年底前,黑龙江省所有纳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建设。松花江流域在黑龙江省的所有城市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目前,我省已批准了30余个市、县(区)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哈尔滨、牡丹江两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已按国家规定调整到0.8元/吨。
按照要求,年底前,全省重点排污企业、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同时,核定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
另外,省环境保护厅还将通过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加强运行监管、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等措施,确保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量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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