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4号公告

来源:HRB蓝网编辑:白锋发布时间:2022-05-10 查看数0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64号公告

(2022年5月10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常态化交通出行

1.恢复呼兰、阿城两区的跨区公交车辆运营。

2.恢复市域内长途客运,乘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乘车。

3.居民群众除乘坐长途客运车辆外,在城区和县域间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确需离哈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二、扩大复商复市范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影院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每个影厅接待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观众须隔位就座、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室外景区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要严格限流、预约、错峰,接纳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室外景区的内部表演和室内景区暂不恢复。

3.正常开放的早市每日要定时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在市场各出入口设置围挡,严格限流、错峰,所有人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群众购物时按摊位扫码(健康码+行程码),保持安全距离。

4.复商复市的场所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配齐视频监控设备,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5.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复商复市的企业和商户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特别是在规定时限内未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每日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予以关停整改,因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棋牌室(麻将馆)、洗浴、歌厅、舞厅、剧院、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以及个体诊所、宗教场所、夜市暂不恢复经营。

2.各类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3.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民俗等聚集性活动。

4.各类餐饮机构(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不恢复堂食。

5.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6.在建工地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7.其他经营场所可自主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属地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50%限流有序恢复经营。

四、规范小区、村管理

1.各小区、村对进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非本小区、村的人员和车辆非必要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应急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村不受限制。

2.各小区、村要严控人员聚集,禁止居民群众相互串门、扎堆聊天,禁止一切广场舞、团体操、下棋、打牌等聚众娱乐活动,倡导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门、确需出门的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五、强化外防输入

1.凡从国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省(区、市)抵返哈人员和所有境外抵返哈人员,均须在抵哈前两天通过“龙江健康码”(自行注册或请他人代为注册)向居住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哈后按照相应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凡从省内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以及所有省外抵返哈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

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恳请广大居民群众持续强化风险意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1日零时起施行。双城区、宾县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按照当地指挥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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