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牌证、戴头盔、线内停、靠右行……冰城交警持续规范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

来源:冰城 + 客户端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4-04-09 查看数0

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持续规范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围绕主干道路、商圈、学校等重点区域,取缔“闯禁行”、不佩戴安全头盔、越线停车、未悬挂号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外地号牌摩托 切勿驶入“禁区”

4月8日,交警部门以缓堵保畅为重点,不断加强交通违法打击力度,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早高峰期间,交警顾乡大队执勤民警在新阳路发现一辆黑RP155*号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执勤交警明确告知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指出驾驶摩托车驶入禁行路段存在非常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最终,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将摩托车拖移,作进一步处理。

斑马线等红灯 警惕越线停车

“你好,这个位置是行人通行区域,请退回停止线内等待。”8日9时许,通达街、新阳路各路口交通秩序井然,而多台越线停车的电动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即将车辆引导至路旁进行查处。

执勤交警表示,该种行为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体现,越线等待既影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对自身也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车辆转弯时会形成内轮差,极易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几名驾驶人均表示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并保证以后会遵章驾驶,不再占用斑马线停车。随后,交警又在现场查处多台电动车不靠右侧行驶的违法行为。

头盔“带”而不戴 安全从“头”开始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在商圈、景区周边等重点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重点针对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查纠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10时许,先后有4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被执勤交警取缔,其中一名女子虽随车带着两个头盔,却都悬挂在车把上。

交警现场指出,安全头盔具有极强的保护作用,确保头部不会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最终,4人均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其间,交警在路口还查处了数台违法载人、未悬挂号牌的违法电动车。

交警部门提示,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养成良好出行习惯,正确佩戴好头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安全文明行车,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强查处力度,与市民携手共建优质交通环境。

郝树行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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