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

来源:HRB蓝网编辑:白锋发布时间:2025-05-30 查看数0

为构建积极生育政策体系,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联合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文件,大力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个人。

生育津贴是对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既能够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有效缓解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又能够减少参保单位特别是参保企业的工资支出,降低女职工因生育而失业的风险,提升生育女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政策调整前,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存在流程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按照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全省18个统筹区已全部完成业务流程优化,实现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个人,减少了单位中转环节,实现了津贴待遇“精准直达”职工手中。

在黑龙江省参保的女职工,生育后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人员)持有效证件、门诊和住院明细、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详情请咨询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12393)。部分统筹区还开通了线上办理渠道,可由参保单位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或由本人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轻松完成生育津贴申领。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