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2-10-01 查看数0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王晓丹)9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20次(扩大)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宋希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第20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贾玉梅、李显刚、范宏,党组成员、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副主任谷振春列席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宋希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着力加强“六大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带头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清廉本色。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要以案为鉴,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进一步营造人大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人大铁军队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研究室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闫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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