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间购买减肥产品擦亮眼!黑龙江省消协提醒:明辨“官方背书”噱头,谨防误导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5-08-09 查看数0

夏季,网络直播间减肥产品销售活动日益频繁,其中暗藏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对消费者权益构成显著风险。部分直播间在背景中显著展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字样及注册号。对此,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要明辨“官方背书”噱头,谨防误导。

省消协分析,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国食健字”等注册批号,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该类产品基础安全性和功能声称进行技术审评后核发的,仅表明该产品具备上市销售的基本资格,绝非“国家认证推荐”或“效果保证”。直播间将注册号作为背景突出、显著展示,意在利用消费者对国家机关的信任,使消费者产生该产品获得“官方背书”且“效果有保障”的误解,此行为明显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定义的“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行为。

对此,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输入产品标注的注册号(如国食健字G/JXXXX),仔细核验其真实性、有效性及对应产品信息是否与直播间所售完全一致,严防“伪造批号”或“张冠李戴”。深刻认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号仅代表最低限度的安全性与基本功能声称(如“有助于减少体内脂肪”)获得许可,绝非“效果认证”或“官方推荐”。对直播间营造的“政府背书”假象保持高度警惕。

聚焦减肥产品安全合法,留存维权凭证。消费者购买前务必详细查阅产品标签、说明书上的成分表。坚决抵制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违禁药物成分的减肥产品,此类成分可导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肝肾损伤等不可逆的健康损害。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警惕“多买多送”“套餐更有效”等促销话术诱导的冲动消费和囤积行为。交易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完整的购买凭证(订单截图、支付记录、直播间宣传录屏、聊天记录、快递单据、产品实物及包装照片等)。这些凭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进行投诉、举报或诉讼时维权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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