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符合这些条件的商户可申请“名特优新”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6-09-01

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按照《黑龙江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工作部署,2026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将于9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部门评审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我省将通过此次申报,充分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在个体工商户分型基础上,择优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突出的经营主体,分为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大类。

知名类:产品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当地具备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等。特色类: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等。优质类:长期坚守诚信经营,传承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等。新兴类: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等。

原则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从“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认定;部门推荐对象可不受分型限制;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标准可适度放宽。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分为自主申报、部门推荐两种方式。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除享受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全部帮扶政策外,还将获得更多培育支持。认定完成后,自次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可登录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查询了解。

记者: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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