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新增5处电子眼,10月1日起启用
9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新增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0月1日起启用。
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交通违法类别
(一)抓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点位3处:
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 K631+900(大庆至哈尔滨方向)
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 K517+106(哈尔滨至大庆方向)
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 K515+743(大庆至哈尔滨方向)
(二)抓拍高速公路区间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点位2处:
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 K504+900 至 K517+106(哈尔滨至大庆方向)
绥满高速公路(G10)哈尔滨至大庆段 K515+743 至 K504+900(哈尔滨至大庆方向)
记者 孙莹
相关阅读
- 习近平离京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2026-09-23
- 时政镜距离|殷殷嘱托指引技能成才路2026-09-23
- 【央视快评】努力让广大农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2026-09-23
- 这是32岁的习近平第一次访问美国2026-09-23
- 拾光纪“您是伟大的领导人”,特朗普热情期待在华盛顿接待习主席2026-09-23
新闻热度排行
视频新闻
- 冰城新闻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