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赋能“景德镇制”陶瓷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4-05-01 查看数0

新华社南昌5月1日电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具有深厚历史和人文底蕴的景德镇陶瓷品牌从此有了地方性法规的有力保障,将有助于更好地弘扬景德镇陶瓷文化。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春杰介绍,1999年景德镇陶瓷协会申请注册了“景德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2年“景德镇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问题,《“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在内容上明确相关要求,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障。

据介绍,这个条例明确了“景德镇制”陶瓷是指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按照特定“景德镇制”陶瓷标准生产制作的陶瓷产品。条例还要求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并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景德镇陶瓷协会分别承担的标准设立义务;规定了由景德镇陶瓷协会明确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并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创设陶瓷专用标识,以加强“景德镇制”陶瓷的防伪溯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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