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项补贴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人民网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5-06-22 查看数0

人民网沈阳6月22日电 (记者邱宇哲)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有关要求,并制定多项补贴补助政策,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回辽就业创业。

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申请享受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拓展基层就业空间,统筹推进“三支一扶”“大学生乡村医生”“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我省鼓励法学专业毕业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等到基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纳入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支持政策。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并适当放宽入驻条件。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每年3000元至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的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职业,组织专业转换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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