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7种情形明确降岗规定 内蒙古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突出“能上能下”

来源:​人民日报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5-07-30 查看数0

本报呼和浩特7月29日电  (记者翟钦奇)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动态管理机制,彻底打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终身制”。

据介绍,《办法》填补了自治区专项政策空白,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等7种情形明确降岗规定,实行“全员竞聘、择优上岗”的用人方式,突出“能上能下、薪随岗变”原则。

根据《办法》内容,内蒙古将创新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岗捆绑、人退岗收”的特设岗位周转制度,旨在有效破解事业单位人岗不适、活力不足的难题。针对不同岗位特点,采取差异化竞聘方式,规定民主测评为必备环节,更加注重人才的实干、实绩,让群众的“好差评”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尺度。建立“优中选优”机制,采取破格晋升机制、考核激励政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特殊贡献奖励等方式为各类优秀人才开辟发展快车道。

《办法》要求,通过建立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11种不得参加竞聘负面清单和对“因人画像”等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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