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编辑:崔新燕发布时间:2025-08-04 查看数0

项明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追缴其贪污、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