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原料

来源:人民日报编辑:王敏发布时间:2026-01-15 查看数0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日出台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围绕原料、生产、标识三大关键环节,打出精准防控“组合拳”。

原料严管不松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实施差异化原料禁用管理。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和贴身内衣等重点产品,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收紧要求,明确禁止使用再加工纤维作为原料进行生产。

关键环节严把控。纤维制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对学生服等具有集中采购、统一使用特点的产品,严格执行供货前送检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信息标识严要求。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标识应包含纤维成分、含量及安全技术类别;对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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