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修订发布新规 完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来源:人民日报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6-03-20 查看数0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欧阳洁)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公告,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进口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注册管理规定》基于风险实行注册分类管理。根据相关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是否曾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国际通行做法,《注册管理规定》确定了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等。目前,需官方推荐注册的食品类别包括肉与肉制品、水产品等,移除了油料、杂粮、保鲜蔬菜、干豆等6类初级食用农产品类别。将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等2类产品列入不予自动延续注册的食品清单,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实现有效期到期自动延续,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

《注册管理规定》对于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注册申请方式由原来的“官方推荐注册”和“企业自行申请注册”优化为均由企业提交申请,对于纳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内的食品,企业可以在获取主管当局出具的检查报告及推荐函后直接向中方提交申请。企业注册进展直接通过系统通知到企业,并通报境外主管当局,增设“清单注册”快捷通道,确保合法合规的食品企业的进口注册办理更加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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