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调整 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日前,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相关阅读
- 家国永念丨崇尚英雄 英雄辈出2026-04-05
- 家国永念|山河铭记 2026-04-05
- 学习笔记丨“推动全社会尊崇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2026-04-05
- 安全科普丨森林防火无小事 警钟长鸣不松懈2026-04-05
- 秸杆厌氧发酵有氧腐熟 水稻花卉基质替代“黑土”2026-04-05
新闻热度排行
视频新闻
- 冰城新闻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