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价格新规落地 影响几何?
4月1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平台价格行为的系统性监管规章,标志着平台经济价格治理从碎片化应急走向体系化管理,以“制度之手”为平台价格行为划定清晰边界,为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数字经济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划清平台权力边界,让商家回归经营自主
长期以来,部分平台凭借流量分配权和数据优势,对平台内商家实施“全网最低价”强制要求,以限流降权等手段惩罚不配合促销的商家,实质上是将定价权从经营者手中夺走。
新规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保护平台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规定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降价、不得限定价格或强制开通自动跟价系统、不得通过流量限制和算法降权等方式干预商家自主定价。这一制度设计直击行业痛点,当平台不能用“低价”作为流量分配的指挥棒,商家才能根据自身成本、品牌定位和市场策略自主定价。
对于数以千万计的中小商家而言,这不仅是权利的回归,更是信心的重塑,只有在自主定价的基础上,商家才愿意在品质、服务、创新上持续投入,平台生态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才能真正建立。
照亮交易暗角,让消费者重拾数字信任
“大数据杀熟”“先涨后降”“自动续费陷阱”等价格乱象,长期侵蚀着消费者对数字消费的信任。
新规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要求平台不得基于用户画像、消费习惯等信息设置不公平价格条件。
在促销环节,要求平台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这意味着以往大促中“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套路将得到有效遏制。
在自动续费方面,每次扣款必须提前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这些制度设计将价格行为从“暗箱操作”推向“阳光透明”,从根源上遏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算法优势进行的价格操纵。当消费者能够看得懂价格、信得过规则,数字消费的信心才能真正回归。
引导竞争转向,让行业告别低价“内卷”
当价格成为平台间竞争的唯一杠杆,行业便陷入了低价“内卷”的恶性循环,商家利润被不断挤压,创新动力日渐枯竭,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受损的是消费者和整个生态。
新规并未简单否定低价竞争,而是清晰划定了“正当竞争”与“扭曲性低价竞争”的边界。一方面,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方面,通过保护商家自主定价权,引导行业形成以质取胜、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
当竞争焦点从“谁的价格更低”转向“谁的品质更优、服务更好”,平台和商家才能真正回归商业本质,把资源和精力投入到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上来。这不仅是对价格的规范治理,更是对发展理念的纠偏,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跃升的新阶段。
构建长效机制,让规则落地生根见效
规则的权威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机制。
新规明确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平台价格行为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等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监管不能仅靠政府一己之力,新规同时强调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自律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这种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治理格局,正是破解数字经济监管难题的关键所在。当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价格规则才能真正从纸面走向实践,守护数字经济生态的长治久安。
价格既是市场经济的“信号灯”,也是公平交易的“度量衡”。新规既是对过往乱象的制度回应,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长远布局。当规则清晰、边界明确、监管有力,消费者将重拾数字消费的信心,商家将重获公平竞争的空间,平台将在规范中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一个更加公平、更有活力、更值得信赖的数字经济生态,正从规则中生长,向规范中前行。(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政策仿真实验室主任、研究员肖宏伟)
编审:邢砚薷 张晓雯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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