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网售新规要求实名购药严禁人工智能替代审方 专家解读:推动医药电商平台提升治理能力

来源:法治日报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6-06-09

人工智能一键秒开处方、买药品赠药品……一段时间以来,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时有发生,用药安全隐患突出。

2026年5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份共四章四十二条的新规,直指“不凭处方售药”“处方审核流于形式”“虚假营销诱导购药”等行业痛点,从处方审核、平台责任、购药流程、向未成年人售药等关键环节,为处方药网络零售划定清晰的合规边界。

新规落地将如何重塑行业生态?又将为消费者用药安全筑牢哪些屏障?《法治日报》记者对此专访了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湖南方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江杨。

严格审方流程

记者:《指南》明确,处方审核仅限执业药师,不得由人工智能代为实施,同时要求日均审方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为何要设立这条“硬红线”?这一规定将如何完善网售处方药的审方模式?

武亦文:处方药不同于普通消费品,可能具有较大的副作用和用药风险,因而需要专业药师的专业判断,以保障用药安全。虽然目前人工智能已经拥有较高的准确率,但仍存在“幻觉”风险,可能生成看似合理却存在致命错误的审核意见,所以需要执业药师最终把关。这也是对目前“人工智能只能辅助诊疗”共识的延续。

从本质而言,设置这条“硬红线”,是优先保障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权的体现。平台对商业效率的追求,不能凌驾于公众用药安全之上。

过去,部分销售平台用人工智能处理海量处方、压缩人力成本,形成高速低质的审方流水线,这本就不符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要求。《指南》明确严禁人工智能代审后,必将对上述模式予以严厉打击。这将倒逼平台采用“人工智能辅助+执业药师最终决策”的合规模式。

江杨:《指南》“强药师、限人工智能”的核心要义,是将处方审核权完全归还给执业药师,厘清各方责任边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药师负直接责任,平台履行监管责任,人工智能仅作为辅助工具,绝不能替代法定专业把关。

对企业而言,新规落地后要谨防四大风险:一是“人工智能初筛+药师走过场”仍属违规代审,难逃处罚;二是药师挂证、人证分离成为监管严查重点;三是药师人手不足易引发漏审、错审,一旦出事将面临双重追责;四是审核流程留痕不全、日志缺失,将直接被认定违规。

推动平台合规

记者:《指南》专章设定“第三方平台管理的合规要求”,要求平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监控高风险药品、阻断异常交易。这是否意味着平台从“平台方”变为“监管延伸方”?如果平台违规,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武亦文:随着行业监管思路不断完善,医药电商平台已从早期的“技术中立方”,转变为药品安全治理中的“协助监管方”。平台掌握用户数据、算法规则与系统运行逻辑,具备实时监测、内容审核、风险预警的技术优势,相比普通消费者与外部监管部门更易提前发现风险。若平台只享受经营收益、掌握管理权限,却不履行治理义务,将导致权责失衡,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利益。

江杨:医药电商平台绝非普通技术服务商,而是兼具“平台经营者”与“药品安全共管主体”双重身份,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必须落实全链条管控,商家资质审核、处方合规性、营销行为、高风险药品流转、异常交易等环节均需纳入监管范畴。

医药电商平台失管将面临阶梯式处罚:轻者被警告、罚款、限期整改;明知违规却放任不管的,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长期失管引发用药安全风险的,将被暂停医药业务、吊销互联网药品服务资质,同时纳入信用黑名单并公示。

记者:《指南》明确“先诊断、后开方、再售药”,严禁“先药后方”,并强化未成年人购药保护。这些流程与风控设计,在防范用药风险、保障未成年人群体权益上有何意义?

武亦文:这是对过去一些平台“先选药、再补方、最后形式审核”,甚至“买药即开方”“人工智能秒审”“处方回填”等不良现象的回应。“先药后方”实质上颠倒了诊疗和用药的关系,削弱了处方制度的安全阀功能。重申“先诊断、后开方、再售药”,是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守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关键举措。

《指南》第十八条强化未成年人的购药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处方药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的理解和风险判断能力较弱,容易发生误用甚至滥用药品的情形。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发现用药对象为未成年人时履行特别提示、药师指导、风险警示和必要拦截义务,是为了弥补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所带来的风险,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生命、身体、健康权的强化保护。

净化行业生态

记者:《指南》全面禁止处方药买赠、捆绑、直播诱导、变相销售等营销行为,对净化行业生态有何长期意义,将如何推动医药电商从“拼流量”转向“拼合规”?违规将面临哪些具体处罚后果?

武亦文:《指南》第十七条明确切断了处方药网络销售中的“流量变现”路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通过买赠、搭售、组合销售、答题竞猜、有奖销售、提货卡、核销码、直播推广或私域销售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处方药,也不得引导其过度用药或购买与治疗目的不符的药品。

这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处方药不能再被当作普通消费品进行营销。靠流量、低价、秒审、补方、违规营销来扩张处方药网售被严格禁止。符合《指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入场券与底线要求。这有利于把医药电商从“互联网卖货逻辑”拉回“药品安全治理逻辑”,让真正具备专业药学服务、供应链质量控制和平台合规治理能力的企业胜出。

江杨:行业将迎来全方位深度转型:流量玩法全面失效,低价竞争、买赠促销等手段彻底行不通;合规成为核心竞争力,药师配置、审方质量、质控体系成为企业生存关键;行业加速洗牌,不合规中小主体逐步出清,正规头部企业市场份额持续集中;整个行业彻底告别“拼流量、卖商品”的粗放模式,转向“拼合规、做专业服务”,回归医药行业守护用药安全的本质。

违规后果十分严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造成用药人身伤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法的,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本报记者 文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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