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预拨1亿元支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本报讯(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庞博)近期,江南南部至华南一带出现持续强降雨过程,造成严重洪涝、地质灾害;6月16日,青海海西州发生6.3级地震,造成房屋倒损和人员伤亡。6月1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日前,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一是预拨0.8亿元,支持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5省(区)开展洪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预拨0.2亿元,支持青海省重点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地震灾害排危除险、应急监测等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据悉,财政部要求上述6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发挥好预拨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相关阅读
- 学习手记|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2026-06-18
- 新闻多一点|永远的“四大队”2026-06-18
- 学习·故事丨“塞上绿洲”久久为功2026-06-18
- 端午节假期如何确保出行安全?这份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请收好↓2026-06-18
- 科普|暴雨来临时,如何应对城市内涝?2026-06-18
新闻热度排行
视频新闻
- 冰城新闻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