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政策优化 多份房地产相关融资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6-08-29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一系列政策举措,明确商品住房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管理要求。

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区分房企集团风险和项目风险,贷款审批更加侧重于项目本身,项目单独建账核算,资金独立运作、封闭管理,有效防范项目交付风险和信贷风险。

为与销售制度中预售、现售项目的建设销售周期相匹配,办法设置了差异化的贷款期限要求,适度拉长现售项目贷款期限。办法与“白名单”机制相衔接,依据办法发放的贷款,对应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项目管理,让“白名单”政策惠及更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

延长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上限

为更好满足现房销售和预售模式下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从安全性看

办法将预售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从主体结构封顶调整到竣工备案,并要求加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从可得性看

办法适当优化收入偿债比例上限要求,延长贷款期限上限,有助于合理提升购房人贷款能力,提供更多贷款方案供购房人选择。

从经济性看

办法为二手房交易做出“带押过户”等便利性安排,有助于降低房屋交易成本,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防止非法贷款中介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商业地产贷款管理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商业地产贷款的定义范围,引入了主办银行制、项目制和封闭管理等机制。

办法要求银行建立健全商业地产贷款管理机制,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考虑到商业地产开发、购买和运营阶段资金需求和还款来源存在差异,办法将商业地产贷款分为开发、购买和运营三个阶段。针对每个阶段的融资特点,办法分别从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客户和项目准入、贷款管理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更好地适配商业地产市场发展的信贷需求。

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在支持城市更新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品种,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措施,增强金融服务城市更新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在把控好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城市更新项目特点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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