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宜业宜居的“人民之城”

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5-08-04 查看数0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城市理念,引领我国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不久前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引我们牢牢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和价值追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锚定城市治理的价值基点

城市治理的本质是对人的服务与保障,唯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谋划治理方向、设计治理方案,才能确保城市发展始终与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往同频共振。这一坐标的确立,要求治理主体在价值取向上始终以是否增进人民福祉、是否契合人民根本利益为核心标尺,将价值判断贯穿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的全流程。

以“人民”为基点,意味着要将人民的主体地位贯穿于治理全过程,构建起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逻辑闭环。城市治理并非单向的管理行为,而是与人民群众持续互动、回应诉求的动态过程。要通过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强化民生需求研判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诉求收集、分析、反馈体系,让治理举措精准对接人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确保治理实践始终获得最广泛的支持与认同。

构建众创共享的治理共同体

城市治理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领域、多维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政府单一力量难以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也无法适应城市发展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市民等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平等协商、优势互补的协同机制,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治理合力,将分散的治理力量转化为系统的治理效能,实现治理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治理力量的高效聚合。

“众创”强调赋予各类主体平等的参与权与表达权,鼓励社会力量在政策制定、服务供给、矛盾化解等关键环节发挥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与创新潜力。“共享”则要求治理成果由全体市民共同享有,让不同群体都能公平享有城市发展红利,实现发展成果的普惠性覆盖。这种众创与共享的有机统一,是坚持人民建与为人民有机统一、建设与治理协调推进,能够推动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从单向施政向互动共赢升级。

以治理现代化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

治理现代化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其核心在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实现治理现代化应立足城市功能定位与发展阶段,构建因地制宜的治理方案。通过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城市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治理实践提供刚性约束;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动治理手段升级,提升治理的精准度与响应速度;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同时,以治理效能的提升反哺发展质量,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实现系统性跃升,最终实现治理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更具活力。

确立价值基点、搭建实践路径、赋能高质量发展,实现了治理能力与发展质量的良性互动。这三个维度相互支撑、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人民城市”理念引领下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完整逻辑体系。这一体系为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坚持以“人民城市”理念引领城市治理现代化,必将推动城市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坚实的城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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