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编辑:王坤发布时间:2026-01-24 查看数0

关于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中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1号)要求,现就黑龙江省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填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申请新设工作站,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中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实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编制目录且单独胶装的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20页),一并报送至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二)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通过审核并获得推荐的单位须登录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完成网上申报,确保网上填报信息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办法(试行)》,对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规定,对企事业单位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经费支持。

(二)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强化政策解读与填报指导。在审核推荐中,要严把关口、严控质量,坚决防止“重设站轻招收”,确保材料真实、程序合规。对未通过审核的单位,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单婷、李博奇

电话:0451-87130583

电子邮箱:hljbsh@126.com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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