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含哪些? 黑龙江省权威解答来啦

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白锋发布时间:2026-06-30

6月3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出台。其中权威解答了就业补助资金是什么?使用范围包含哪些?如何申请就业补助资金?

什么是就业补助资金?

答: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使用方向,具体包括哪些?

答: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就业创业补贴,包括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求职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二是培训服务补贴,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群体提升职业技能,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三是求职帮扶补贴,包括求职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是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就业形势变化新增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导向、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直接相关、现有补贴政策无法覆盖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出。  

如何申请就业补助资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就业创业补贴方面

一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二是申请创业补贴,①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申报或纳税凭证等材料;②初创主体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材料。  

三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①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②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③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培训服务补贴方面

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开班申请、过程管理、结业考核、补贴申领等要统一录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要求办理。  

(3)求职帮扶补贴方面

一是申请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由院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或属于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二是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在岗考勤表等材料。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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