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哈市交警拟新增21处电子眼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哈市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以下新增21处电子抓拍摄录点予以公示,主要针对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点位
1.文道桥桥头-东南7门
2.文道街工大左岸三号门
3.文道街35-13号
4.邮政街-同仁堂
5.银行街中医大二院停车场入口
6.邮政街-医大一院住院处
7.文教街-全路段
8.黄河路-南直路
9.黄河路虹桥中学
10.吉林街-花园街
11.革新街-文教街
12.海城街省实验中学门前
13.一曼街眼科医院门前
14.淮河路-南直路
15.海河东路-南直路
16.南直路-虹桥中学门前
17.春远胡同
二、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区域
18.松北大道(世茂大道--松北一路)
19.世茂大道与科技一街交叉口及周边
20.中源大道(丰源街--恒源街)
21.和谐路与呼兰大道交叉口及周边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
相关阅读
- 习语丨“老战士们的铮铮铁骨和坚毅神情我至今难忘”2025-05-09
-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茶叙2025-05-09
- 习近平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就中瑞建交75周年互致贺电2025-05-09
- 碧血丹心 传奇将军——赵尚志2025-05-09
- 医者仁心----林巧稚 中国万婴之母2025-05-09
新闻热度排行
视频新闻
- 冰城新闻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