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的提醒

来源: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2-10-03 查看数0

10月3日,哈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的提醒。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有效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措施之一。市民要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当发生本土疫情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或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如必须前往,一定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提醒市民:

一、做好个人防护。出现本土疫情后,倡导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银行、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测温、扫码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市民乘坐交通工具的乘客或进出公共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二、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以下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3.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要做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大力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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