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联合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携手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来源:哈尔滨日报编辑:崔新燕发布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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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黑龙江法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情况、黑龙江妇联反家暴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法院运用司法力量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坚持“惩戒施暴者+保护受害者”并行的工作思路,在审理赡养、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时发现存在家庭暴力的,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依法判令施暴者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明确将家暴行为作为财产分割倾斜依据,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遭受家庭暴力一方予以照顾并酌情多分,体现对受害者的关怀;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紧扣“三八”国际妇女节、“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通过“云端+线下”双渠道开展立体化普法活动,打破时空限制,让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走进妇女群众、融入日常生活,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报显示,省妇联积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从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落地实施、组织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反家暴主题普法活动、深化对涉家暴重点人群监测部门联动协作等多角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反家庭暴力和妇女维权关爱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新闻发布会当天,黑龙江高院邀请南岗区30余名妇女工作者走进法院,开展“不做旁观者·依法止家暴”公众开放日活动,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与执行工作。通过反家暴专题普法宣讲,进一步强化反家庭暴力基层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深化与妇联的协作联动,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婚姻家事纠纷的前端预防、多元化解,以更有效的调解机制、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更暖心的服务举措,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之光照亮妇女群众的美好生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