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哈市主城六区保障房资格年度复核启动

来源:哈尔滨日报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6-09-12

12日,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做好2026年道里区等主城六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工作,哈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2026年我市主城六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度复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14日起,正式启动保障房资格年度复核工作。本次复核覆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明确了复核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受理时间渠道。

四类群体明确复核准入条件

《公告》明确,本次复核对象分为四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具有主城六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5784元,在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无自有车辆(政策豁免情形除外),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未在企业担任相关主要职务。

新就业无房职工,除满足收入、住房、车辆、企业注册相关条件外,还要求家庭成员高中以上学校毕业不满五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备案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持有相关救助证件,同时满足户籍、住房、车辆、企业注册相关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年满18周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5784元,主城六区无自有住房或非住宅,无自有车辆(豁免情形除外),家庭成员无注册企业或仅注册登记1家个体工商户;已签订一年以上备案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分群体列明复核所需提交材料

《公告》按四类家庭分别列明复核材料清单。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相关说明、委托代理协议书(如有委托)、《诚信承诺书》。

新就业无房职工除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备案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低收入家庭相关证明、《诚信承诺书》。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收入相关说明、委托代理协议书(如有委托)、《诚信承诺书》,以及劳动合同备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4日起开始受理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公告》,本次年度复核申请受理时间,自9月14日9时至9月30日16时止,休息日不受理。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年度复核,到截止时间未参加年度复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原有保障性住房资格。

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有义务提供便民APP和小程序截图配合社区、街道的资格复核工作。委托代理协议书适用对象包含久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人员;肢体(下肢)、智力、精神二级以上残疾人员;受理期因病住院人员。2026年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保障家庭同样需要参加年度复核。

对此,哈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有需要的家庭,可关注该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详情:道里区住建局0451-51021359,道外区住建局0451-88963850,南岗区住建局0451-82701912,香坊区住建局0451-58629916,平房区住建局0451-86504745,松北区住建局0451-58795576,市住房保障中心资格科0451-84317511。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0人参与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冰城新闻
    冰城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 邮编:150036 总机:0451-87996114-转各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80002 黑ICP备0800336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811610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233200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