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每个哈尔滨人,医保系列惠民政策推出!

来源:冰城新闻客户端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3-10-02 查看数0

近日,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推出一系列惠民便民利民举措。

能免则免方便就医

异地就医政策再优化

近日,哈市异地就医再出新举措,本着“能免则免、方便就医”的原则,哈市在开通个人账户免备案异地门诊和药店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开通了门诊统筹、住院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一、参保大学生免备案全国通办

为方便参保大学生在家乡、参保地、实习地等地就医购药,开通参保大学生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大学生无需备案,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自主就医免备案全国通办

开通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免备案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较参保地就医待遇标准下浮10个百分点。

三、普通门诊统筹免备案全国通办

开通普通门诊统筹免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扩大范围优化服务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政策调整

哈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政策的通知》(哈医保发〔2023〕47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优化门诊慢特病服务管理。

一、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将“慢性心力衰竭”纳入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待遇保障标准按照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标准执行。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分别为9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200元、1600元。调整后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数量为28种。

二、扩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将“儿童孤独症”纳入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或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具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儿童孤独症患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及哈市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康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康复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按学生儿童住院相应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即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之内。0~6周岁儿童孤独症患者,门诊康复治疗周期原则上为一年,7~10周岁儿童孤独症患者,门诊康复治疗周期原则上为半年,仍需继续进行康复治疗的,凭原认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再次启动康复治疗。调整后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数量为10种。

哈尔滨市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具体为:

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道里、松北院区

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松北院区

南岗区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道外区的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香坊区的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

道外区的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

南岗区的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南岗区曲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依兰县的依兰县中医院

三、完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一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申请门诊慢性病时提供具有明确的阿尔茨海默症门诊病例或三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即可,无需再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资料。

二是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的患者可在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三是子宫内膜异位症且年龄超过50周岁的患者,经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相关慢性病待遇,复查周期为一年。

随治随走能报销

“中医日间病房”开始试点

10月1日起,哈市医保局试行“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新模式,首批将15个病种、6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试点,让患者实现“白天在院治疗,晚上回家休息,医保还能报销”,既方便群众就医,又减轻医疗负担。

一、什么是“中医日间病房”?

“中医日间病房”是指符合入院条件,以中医适宜技术治疗为主,且患者非治疗期间可不在院持续观察,经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同意,在当日治疗结束后,经医疗机构允许离院的治疗模式。

二、“中医日间病房”适合哪些人群?

前期经门诊或住院检查明确诊断、病情相对单一,具有住院体征、符合入院条件,通过“中医日间病房”检查可明确诊断的患者和适合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的患者。

三、首批纳入试点的病种有哪些?

按照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原则,经专家评估,首批纳入“中医日间病房”试点的病种包括面瘫、项痹、漏肩风、蛇串疮、湿疮、膝痹、瘾疹、腰痛、脱疽、不寐、绝经前后诸症(病)、盆腔炎、痛经、便秘、混合痔15种疾病。

四、首批纳入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承担“中医日间病房”试点的医疗机构为中医医疗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日间病房治疗病区、实施中医适宜技术等相关诊疗场所、设施设备和有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护理人员。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含哈南分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五、“中医日间病房”有什么优势?

(一)就医更便捷

充分发挥中医药“简单、方便、绿色、高效”的特色和优势,极大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特别是对一些时间紧、压力大的“上班族”和“上学族”以及有特殊需要的老年患者,增加了就医选择,时间上更加灵活多变,尽可能减少了就医对患者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影响。

此外,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中医日间病房”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即可。

(二)费用更优惠

与普通住院相比,参保人员在“中医日间病房”治疗免收床位费和护理费,每个治疗周期的起付标准为试点医疗机构首次普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起付标准不连续计算),这样患者在通过“中医日间病房”途径入院时产生的费用远低于普通住院产生的费用,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

“中医日间病房”治疗前后,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普通门诊标准进行结算;“中医日间病房”治疗期间,参保人员确因病情改变需转入普通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普通住院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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