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中心最新提示

来源: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编辑:杨焯兰发布时间:2023-01-10 查看数0

一、已经接种了三针新冠疫苗,有必要接种“第四针” 吗?

有研究显示,在至少接种了三针疫苗的 60 岁以上人群中,相对于接种三针疫苗,额外接种第四针可将新冠肺炎患病风险降低 55%,重症新冠肺炎患病风险降低 62%,新冠相关死亡率降低 74%。这一保护效果在接种7天后便可显现,并在接种 14天后进一步加强。因此,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有必要接种第四针,以获得更有效的保护。

二、哪些人群符合接种“第四针”新冠疫苗条件呢?

现阶段,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基础上,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一)感染高风险人群;

(二)60岁以上人群;

(三)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

(四)免疫力低下人群。

三、哪些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疫苗?哪些情况需要暂缓接种呢?

(一)以下情况不建议接种:

1.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2.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

(二)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病情稳定后可以接种:

1.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

2.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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